兴华快乐高尔夫球友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名称
兴华快乐高尔夫球友会(以下简称球友会,对外简称兴华队),于2012年2月28日由兴华财富集团董事长陈茂春先生发起成立。
第二条 方针
宗 旨:开展健身锻炼,提高业余球技,弘扬健身文化,增进友谊沟通,拓展活动空间,分享开心快乐。
格 言:不收活动会费,不搞赞助活动,不带政治色彩、不参宗教活动。
理 念:淡然相聚、健身相随, 球技相传, 快乐相伴,和睦相处,友谊相存。
第二章 会员
第三条 入会条件
球友会实行高尚,高端,高兴会员制,有志同道合,身心乐观之高尔夫爱好者可获邀请参加。队友总名额暂限定50名,额满即停止接收新队友,若有余缺时视实际情况酌情增补。
第四条 入会退会程序
球友会秉持“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”的原则。
球友会成立时,符合入会条件,填写会员登记表,经主席委员会研究通过,即可成为创始会员。
球友会成立之后,符合入会条件并经会员推荐,填写会员登记表,经主席委员会研究通过,可成为会员。
会员有退会的自由,会员向秘书处提出口头申请,主席委员会研究通过,即可退会。
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(一)会员凭会员证享用本俱乐部赠品及各项服务;
(二)积极参加球会每年一次的开会活动;
(三)主动参加球会安排活动;
(四)会员需遵守本球会会员守则及其它先关规定;
(五)会员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,须书面通知本球会。
第三章 机构和职责
第六条 会员大会
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,主要职责是:
(一)制定或修订球友会章程;
(二)选举球友会主席、副主席;
(三)选举监事会主席;
(四)选定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和球会主教练;
(五)审议球友会的工作报告;
(六)决定球友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事项等。
会员大会须有过半数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,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,同时确定下一年召开会员会议地点。分别设立北京分会,福建、广东分会,河北、吉国分会,三个分会可根据情况组织会员活动和参加有关球赛。小会可由小组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会员参加。
第七条 主席委员会
主席委员会由球友会主席、副主席组成,主要的职责是:
(一)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和部署球友会总体发展规划;
(二)审议秘书处工作计划和财务收支;
(三)推荐下一届球友会的主席、副主席;
(四)会员大会闭会期间增补副主席;
(五)邀请顾问、名誉主席、荣誉会员;
(六)审议入会和退会的申请;
(七)研究参加联谊赛和对外交流等重大活动安排。
第八条 球友会主席
主席每届任期为三年,可以连选连任,主要职责是:
(一)主持主席委员会工作;
(二)组织年度大赛;
(三)选定秘书长、副秘书长;
(四)审核经费支出;
(五)代表球友会处理对外事务等。
第九条 球友会副主席
副主席每届任期为三年,可以连选连任,主要职责是:
(一)参加主席委员会各项工作;
(二)安排球队培训工作和交流活动;
(三)组织或主办例赛;
(四)协办其他会员组织的例赛;
(五)主席委托的其它工作等。
第十条 球友会监事会主席
监事会主席每届任期为三年,可以连选连任,主要职责是:
(一) 参与球队活动方案讨论与制定;
(二) 对球队秘书处的活动执行情况、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督;
(三) 对队员的球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。发现队员违反纪律的,可提出批评,队员违纪行为严重者,监事会主席应提交报告给主席委员会。
第十一条 秘书处
秘书处是球友会日常管理及服务机构,工作人员由秘书长选定,人员包括干事、秘书,主要职责是:
(一)组织各种类型的比赛、打球、培训等活动;
(二)组织与其它球队、俱乐部进行交流和互访活动;
(三)负责球友会日常协调、联系、管理、服务等工作;
(四)落实主席、副主席安排的其它工作等。
第四章 经费
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、使用和管理
球友会经费主要来源为兴华财富集团赞助,经费应用于赛事、培训、交流、秘书工资以及主席委员会同意的支出等。
球友会经费由秘书处管理,预算项目内的支出由秘书长审核,预算项目外的支出由主席审核,年终秘书处需向主席公布财务结算情况。
第五章 其它
第十三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立即生效。